分宜企业商标申请可以撤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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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企业商标申请可以撤回吗?

作者:新余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04 08:38:32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一个好的商标能让人一次就记住,从而发动了巨大的广告效应,一些国际上的大企业商标的成功就说明了这一点。而大企业商标的成功运作也给了众多中小企业借鉴之机。

几乎任何东西都可以注册成商标(当然除国旗国微外)。商标可以是文字、字母和数字,或它们的组合。构成商标的可以是图形、颜色、符号、立体标记(例如商品的形状和包装)、有声标志(例如音乐声或声音),也可以是香味或具区别特征的颜色。

根据中国商标法,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我们能成功申请新余商标注册吗这里想说的是:无论商标注册是个人申请还是代理,都不能保证商标100%注册。现在小洁会解释原因,并给出一些合理的建议。

一、商标查询存在盲区有朋友会问小杰,我的商标在申请注册前已经仔细查询过了,而且没有类似的商标,非常独特。为什么还是因为类似的原因被拒绝?这就涉及到商标查询的盲区!查询系统中的数据总是慢于实际的申请,基本上可以找到随受理函发出的申请信息,但最近未随受理函发出的商标(即申请信息未录入商标数据库,或可以理解,商标局已经收到但还没有理清积压的受理)没有一个办法。商标查询的盲期以商标局的数据录入时间为准,盲期约为3个月如果在盲区,即使有人和你申请相同的商标,也找不到我们无法避免盲目期。

二、考官的主观因素商标申请由商标局审查每个考官的考试标准不同,考试成绩也不同。两个商标的近似没有的标准,只有概率的判断。我们认为有些商标不相似,也许审查员认为它们相似,有些审查员认为它们不相似。一般来说,应注意以下顺序:商标局审查员、申请人的代理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应注意代理人对商标短视的判断、分析、询问报告和意见。商标被驳回时,对审查员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商务陪审团申请复审。拿出合理的证据,为自己的品牌争取机会,可以让品牌死而复生!

三、如何提高注册成功率:商标注册存在风险。并非所有商标都能成功注册。虽然商标不能100%成功,但仍然有一些方法可以提高成功率!在申请商标注册前进行严格的调查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不明白,你可以找一个有经验的机构进行咨询和处理。我们不能为注册商标玩飞盘,也不能复制驰名商标,否则,我们将在公告期内受到质疑,导致商标注册失败。商标被拒是一种常态。商标被拒后,要冷静分析拒标原因,积极审查拒标情况,为自己的商标争取机会。

(一)复审请求人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了复审请求,但在此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复审费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二)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视为未提出决定后复审请求人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如果恢复权利请求符合《细则》第七条和第九十三条有关恢复权利的规定,则允许恢复,且复审请求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恢复。

(三)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后才缴足复审费、且在作出视为未提出决定前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可对上述两请求合并处理;该恢复权利请求符合《细则》第七条和第九十三条有关恢复权利的规定的,复审请求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该有关规定的,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发明专利复审官费为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复审官费为500元,外观专利复审官费为500元

本公司认为专利复审的费用要高于新申请的费用,因为要照原来专利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全面修改,所以发明专利复审费应该在6000元左右,实用新型复审费3000元,外观专利复审费2000元,以上价格仅供参考使用,最好还是先与我们的专利工程师沟通后才能对这个专利复审进行定价。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2、自己个人是可以申请发明专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如下规定:

(1)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2)第十九条: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来说,由于审查的时间较长,在进入实质审查之前,必须先进行公开,这样做的好处是:

(1)有利于最新技术的迅速传播,使有关部门、单位及早了解最新技术发展动向,制定发展战略;

(2)可以避免重复研究,减少研发过程中的浪费;

(3)可以在他人发明的启迪下,促使新技术的更快研发;

(4)任何人均可以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以减少审查工作可能出现的差错。

对于申请人来说,由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公众就可以得知申请的内容,有可能实施该发明,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利益,必须给予一定的保护,这就是发明专利的临时保护。由于此时发明专利申请还未经实质审查,有相当一部分最后会被驳回,考虑到公众的利益,申请人无权要求停止实施,但可以要求补偿。因此,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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