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商标变更不能触及哪些内容
近期接到不少客户来电咨询,纷纷问道:“我的新余商标注册成功之后,还需要缴纳注册商标年费吗?如果不缴费会有什么后果?要如何办理?”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聊下商标注册成功后那些和年费相关的事情。
注册商标年费?没有这种说法!
如果有人和您提到注册商标要缴纳年费的,那可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要知道商标注册成功后商标局是不会收取年费的。但是需要提醒的是,虽说没有商标年费,商标到期前仍需要及时进行缴费续展。
商标到期要及时续展
商标注册成功后,商标专用权期限也就是商标有效期为十年,具体日期可以直接通过下发的《商标注册证》进行查看,也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进行查询了解。商标到期前十二个月,商标的持有人人就可以办理续展手续,缴纳续展费用。但是如果实在太忙或者因为其他事情未能按时缴纳,《商标法》中规定,在商标到期后仍有半年的宽展期可进行办理续展手续,如果宽展期限满仍未办理的,将视持有人放弃商标专用权,该商标失效,不能再继续使用。续展成功后,有效期增加十年,时间从上一届有效期满的第二天算起,每次到期前都可以续展,这样下来商标期限就可以无限延长,以保证品牌的延续。
商标续展费用
注册商标年费虽然没有,但是商标续展却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商标续展可以自己办理也可以通过代理机构办理,自己办理仅需要缴纳官费,通过代办还需付给代理机构一定服务费。
1、商标续展官费:
(1)正常续展:纸质申请费用为500元,电子渠道费用为450元。
(2)宽展期续展:需要在正常续展费用外额外缴纳“受理续展注册延迟费”,延迟费纸质渠道申请费用为250元,电子渠道为225元。
2、代理服务费:即代理机构办理收取的服务费,此费用根据各代理公司情况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尽相同。
可能您还有疑问,商标续展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您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还需要提供《代理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
4、注册证复印件;
5、如果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需要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相信看到这里各位商标持有人应该对注册商标是否需要缴纳年费有了清晰认识,总而言之,没有商标年费,商标快要到期时,应该尽快办理商标续展手续。
申请的商标类型: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管理及受理注册商标审定的商标类型5种,即:
1、商品商标;
2、服务商标;
3、集体商标;
4、证明商标;
5、特殊标志其中,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依照《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最新修订版)和《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年8月3日最新版)有关规定进行注册和管理。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依照《集体商标,证明新余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2003年4月17日国家工商局最新版)的有关规定进行注册和管理。特殊标志依照《特殊标志管理条例》(1996年7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注册和管理。
商标注册申请必备的书件和资料:
1、书件和资料的数量以申请注册一个商标/一类商品的所需为例。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因各商标代理组织的管理方式有所不同;将在前者的基础上略有变化,此处暂不一一例举,若有需要,可咨询相应商标代理组织了解。
2、商标注册申请所需的所有书件和有关文件资料,都必须是打字填写或者印刷品。
今天,对于小编辑来说,在商标变更中经常会遇到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在进行商标更改时,用户必须了解在某些情况下商标是不能更改的。具体预防措施如下:
1、新余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变更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同时变更其全部注册商标。
2、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应当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变更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3、需要补正的,由商标局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的,商标局有权视为放弃或者不批准。
4、变更申请经批准后,由商标局发给变更证明。
5、变更申请被视为放弃或者不批准的,由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或者不批准通知书。
6、共同商标变更申请经批准后,变更证书只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的,应当申请补办。
7、申请由申请人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应当按照申请表填写的地址邮寄相应文件给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邮寄给代理机构。
8、申请类别按《商标注册证》批准的国际分类填写。
9、连续三年未申请注销、异议、异议审查或者驳回登记审查的,变更代理人/境内接管人的,应当直接向程序审查部门提出变更代理人/境内接管人的申请更改、转移、续订或取消应用程序的用户不能更改。
变更商标为联合商标的,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A、申请变更联合商标代表人的,应当填写变更注册人名称、地址的申请书,并提交其他联合所有人的同意书。
B、申请变更共同商标共有人姓名的,应当填写全部共有人姓名、部分共有人姓名或者共同商标代表人姓名。申请书首页应当写明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申请书附件应当写明其他共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其他共有人不需要填写地址。
C、代表姓名、地址变更的,应当在申请书首页申请人姓名、地址栏中写明变更代表的姓名、地址,并将变更前代表的姓名、地址写在申请书首页变更前的姓名、地址栏中,并附相应的变更证明。代表人姓名、地址未变更,申请变更其他共有人姓名的,不必填写申请书首页变更前的姓名、地址栏。
D、如果其他共有人的姓名发生变化,变更前的共有人姓名和变更后的其他共有人姓名(以下简称变更前姓名和变更后姓名)分别填写在变更前的其他共有人姓名和变更后的共有人姓名中,并填写相应的应附上变更证书。其他共有人的姓名没有变更的,还应当在变更前的姓名或者名称表和变更后的姓名或者名称表中填写未变更的共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企业在新余商标注册后,商标使用意义重大。因此,实践中必须将商标注册后商标使用的证据妥善保存。文中介绍的几种形式通常被认为是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
企业在商标注册后,商标使用意义重大。因此,实践中必须将商标注册后商标使用的证据妥善保存。通常下列几种形式被认为是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一是包含完整商标,能够与具体商品联系的广告宣传资料。比如:能确认时间的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的广告实样、广告公司或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签订的标明商标的广告合同或其开具的发票;能确认时间的店堂、灯箱、户外广告的照片;与商标印制企业签订的标明商标的合同或其开具的发票等。
二是经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二是包含完整商标和使用时间的服务场所、服务招牌、服务工具、服务用品、商业交易文书、广告及其他宣传用品,为提供服务所使用的其他物品的照片和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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